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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發電廠消防管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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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北京創聯匯通電氣 ????? 發布時間: 2022-02-23 13:45:09
導讀:珠海發電廠消防管理標準2003-07-31發布2003-08-01發布前言根據企業標準化管理的要求和我廠的實際情況,本標準在原標準的基礎上,對2000年發布的原Q/104-216.02-2000 《消防管理標準》進行了修訂。取代原來的管理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我廠消防工作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和要求、

珠海發電廠消防管理標準2003-07-31發布2003-08-01發布前言根據企業標準化管理的要求和我廠的實際情況,本標準在原標準的基礎上,對2000年發布的原Q/104-216.02-2000 《消防管理標準》進行了修訂。取代原來的管理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我廠消防工作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和要求、檢查和考核。本標準的實施將進一步提高我廠消防管理的現代化水平。本標準附錄A、B、C、D、E為標準附錄。本標準由標準化工作委員會提出。本標準由安全部門管理和解釋。本標準由安全處起草。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凱,本標準修訂人:周達,成本標準審核人:祁曉波,本標準批準人:岑建培,珠海發電廠企業標準《消防管理標準》Q/ZHH-31-205-ZB.02-2003修訂/修訂情況:A/0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珠海發電廠消防工作的管理職能和管理辦法,適用于珠海發電廠的消防管理。2參考標準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參考本標準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引用文件的所有后續修訂(不包括勘誤表)或修訂日期不適用于本標準。但是,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這些文件的較新版本。對于未注明日期的參考文件,較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國務院(81)160號文消防安全十項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0429)《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實施細則》(1987-0316)《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3管理職能3.1職能與分工安全科是我廠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3.2職責和權限3.2.1負責全廠的防火宣傳教育和義務消防員培訓。3.2.2負責全廠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3.2.3負責全廠重點防火部位的管理。3.2.4負責火災事故的管理。3.2.5有權起草本廠的消防法規、防火方案和滅火方案。3.2.6有權組織和領導員工滅火,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4管理內容和要求4.1消防教育管理4.1.1各級領導要加強對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每年4月和10月,全廠對志愿消防員和重點防火部位值班員工進行集中輪崗培訓,使員工掌握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和消防基本知識,認清火災的危險性。4.1.2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由主管領導、消防部門和教育培訓中心組織實施,部門由部門防火負責人和專職防火人員組織實施,班組由班長教育。4.1.3新員工、崗位交流、外來人員、實習培訓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4.1.4消防安全教育要做到十個堅持:4.1.4.1新工人上崗前要堅持教育。在4.1.4.2轉行后堅持教育。在4.1.4.3的外國建筑工人堅持教育。堅持在4.1.4.4度假教育。在4.1.4.5的季節變化中堅持教育。4.1.4.6上級有堅持教育的通知文件。4.1.4.7發現違規行為并堅持教育。4.1.4.8找到了火,堅持教育。在人多人少的4.1.4.9,應該堅持教育。4.1.4.10的上級來檢查,堅持教育。4.1.5各部門在新增設備和改進工藝流程時,相關部門應及時制定和修訂消防安全法規,并在生產前對工人進行消防安全教育。4.1.6各部門領導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工作日程,形成制度。工廠工會、團委、宣傳部門要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如廣播、黑板報、閉路電視等

4.1.7.3的工人應該教育他們的家庭和孩子做好消防安全工作。4.1.7.4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員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4.1.7.5在廠區內使用明火時,須經消防部門批準,一級動火必須由專業消防員現場監護。4.1.7.6應維護和管理自己的消防設備,其設施不得被挪用或損壞。4.1.7.7全廠職工要有三個認識,三個會議,關鍵部門人員要有四種能力,干部要有五種同時。(四種能力:能宣傳;可以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能有效撲滅初期火災。五個同時:同一個計劃;同樣的部署;隨著檢查;有了總結;同鑒定)。4.1.8定期組織消防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記錄表見附件一)。4.2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4.2.1消防部門的專職消防人員應定期對工廠自備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驗證并加蓋檢查合格證,對不合格的設備應及時更換。4.2.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將消防設備、設施和工具用于與消防工作無關的任何事情。4.2.3現場各種消防設備應根據火災特點和重點部門的生產情況進行配備,不得隨意移動或搬遷。4.2.4消防器材倉庫必須建立器材登記臺帳和購置計劃登記,每年4月和10月完成新器材的購置和日常設施的維護。設備分類存放,方便收集。4.2.5消防設備、設施和工具應每年檢查和試驗一次。小心維護,確保性能良好。4.2.6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應以崗位分工和健康分工為原則。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損壞,并及時向消防部門報告。4.2.7隨意使用消防水桶、鐵鍬、水龍帶、滅火器箱等設備,并按工廠規章制度處以經濟罰款。4.2.8火災發生后

消耗消防器材的數量,各單位要于火災后當日報告消防部門,消防部門負責補充配齊器材。4.3消防系統保障運行管理4.3.1廠消防系統參與管理監控部門的職責4.3.1.1保衛分部的職責a)保衛分部是廠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廠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和管理,做好日常的使用,試驗和巡檢。發現缺陷及時登錄維修管理系統,要求整改。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人員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和管理,并及時向主管廠領導匯報,具體工作依照廠消防工作管理標準執行。b)保衛分部消防隊是我廠消防專業隊伍,負責對全廠消防設施器材的工作狀態進行檢查和對有缺陷設備、技術指標不符合要求的器材提出整改。1)安排人員每周對消防系統和現場擺放的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檢查情況記錄。2)安排好消防值班,監視消防報警終端復視盤。3)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做好記錄,報保衛分部領導審查后登錄維修管理系統,要求組織消缺。4)對行政樓、生產樓、保衛樓、油碼頭、油罐區、倉庫、港監樓、消防泵房、化學生水站區域發生報警時應立即到現場進行確認。對主要生產區域發生報警時,首先應電告運行值班員,爾后趕到現場檢查了解情況。5)發生火警時,首先根據火災情況,立即動用廠內的消防設施,器材采取有效方法進行滅火,同時電告保衛分部領導,并撥打外線電話“119”向地方公安消防部門報警,以求支援。6)火災救息后,應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協助上級對火災起因進行調查。4.3.1.2運行部的職責a)運行部負有對集控室消防監控盤監視和操作的職責。b)愛護消防監控設備,做好必要的設備運行記錄。c)發生報警時,屬生產區域的報警應及時到現場確認并報告保衛科消防隊(電話“119”或“8950”)屬非生產區域的報警應及時報告保衛科消防隊到現場確認。d)發生火警時,應及時采取滅火措施。1)操作控制盤滅火,通知現場值班人員滅火。2)撥打廠內電話“119”通知消防隊。3)通過全廠廣播或警報系統通知義務消防員到場滅火及火場附近無關人員撤離。4.3.1.3維修部的職責a)根據點檢路線安排,每日進行點檢工作,及時發現并消除缺陷。b)管理好消防系統外包隊伍,督促其維護好消防設備并搞好衛生工作。c)根據廠里統一布置,安排好大小修計劃和項目。d)根據消防設備的具體狀況,提出適當的合理化建議和技改項目,同時提出技術方案。e)協助保衛科消防隊作好消防設備的試驗工作。f)做好備品備件的定購計劃工作。4.3.1.4廠消防系統維修承包隊的職責a)依照承包合同規定,做好全廠消防系統的維修,維護工作,確保消防系統隨時可投入使用。b)參加電廠的火災滅火和火災起因的調查。c)根據消防系統運行狀態,提出年度維修、保養建議計劃。d)消除消防系統日常運行出現的故障,一般不過夜。e)提交系統每月運行情況報告,經維修部確認后交保衛科備案。f)日常情況下接受維修部的工作安排,特殊情況下要接受保衛科和運行部的工作安排。4.3.2廠消防各系統檢測試驗規定4.3.2.1檢測時間于每年3月進行。4.3.2.2檢測應全面進行,一般位置報警探測器試驗以隨機抽檢試驗進行,重點要害部位報警探測器試驗率應達到40以上。4.3.2.3檢測、試驗由保衛分部組織,運行部運行值班人員,維修部消防系統點檢員,承包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參加。4.3.2.4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主要檢測設備制冷運行情況二氧化碳,容器壓力情況,管道完好情況)每年檢測2次,分別于3月份和11月份進行。檢測由保衛分部組織,維修點檢員、承包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參加。4.3.2.4水噴淋(含冷卻水)滅火系統,(主要檢測系統壓力狀態管道完好情況,噴淋效果)。每年檢測1次,于5月份進行噴淋效果檢測,以抽檢的方式進行。檢測由保衛分部組織,運行值班人員、維修點檢員、承包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參加。4.3.2.5常規水消防系統。(主要檢測消防水泵運行及備用狀態,鍋爐頂水流壓力情況,遠距離如油碼頭,導航樓等、消防管道水流壓力情況,有計劃分區域進行必要的管道內排流沉淀物)。4.3.2.6消防水泵房每周檢查一次,消防水泵每月試驗一次,在每月第二周的周二上午10時進行,水流壓力情況每月檢測一次,在每月第二周的下午進行,管道排流沉淀物每月進行一次。4.3.2.7消防泵試驗由保衛分部組織,運行值班人員參加,水流壓力檢查和管道排放沉淀物由保衛分部組織,承包單位人員參加。4.3.3.廠消防器材檢測規定4.3.3.1消防車輛每天檢查發動一次,每周在廠內行駛一次,行程不少于10公里。由消防隊組織,每周向分部匯報車輛技術情況一次。4.3.3.2移動式消防器材每年檢測2次,分別于每年4月份和10月份進行。由保衛分部組織,對技術要求不合格的器材,應當月整改完成。4.3.3.3消防用空氣呼吸器每月上旬檢測一次,其它消防物品每月檢查一次。由保衛分部消防隊組織,檢查中發現有不符合要求的設備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整改,在每月的10日前完成。4.3.3.4每天上午,進行全廠性的消防器材及水系統,全面檢查一遍,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并做好記錄。4.3.3.5缺少和損壞的,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更換,配置及維修,一時維修不了的,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聯系,清除不良的隱患,使之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4.3.3.6每天要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消防器材清潔衛生,做到隨搞衛生隨檢查,使各部位的滅火器材心中有數,了如指掌。4.3.3.7如在檢查中發現有不良安全因素和存在火險隱患的,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部位提出意見,并填寫整改通知書,以便及時整改,清除隱患,保證生產設備的安全。4.3.3.4上述檢查、檢測、試驗測定的情況,每次都應進行記錄,并做好記錄(記錄表見附錄B、C、D)以備下次檢查時對照查閱。4.4消防水使用管理4.4.1廠內任何單位或個人,在緊急情況下動用消防水進行救災或非救災,都必須立即報告運行當班值長和消防隊,以利當班值長和消防隊掌握設備運行使用情況,實施正確指揮,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確保安全生產。消防水使用完畢后,應及時通知當班值長和消防隊。4.4.2凡在生產現場工作(非救災)需用消防水的單位,必須向保衛分部消防隊提交使用消防水申請單,寫明需動用消防水的時間、地點。經審查批準后(如用水地點屬主廠房內的應把工作單送運行當班值長會簽后;如用水地點屬主廠房外圍的由消防隊值班人員電告當班值長后),在生產現場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方可實施。4.4.3對違反規定使用消防水的單位或個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珠海發電廠有關管理規定給予處理,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規,追究其法律責任。4.5消防系統主設備運行方式及操作規程4.5.1消防水泵房的電動泵、柴油消防泵的運行方式及操作步驟(任何人使用消防水應按使用消防水的規定要求及時通知運行集控人員)。4.5.1.1運行方式a)消防水泵房的電動消防泵、柴油消防泵確定為自動啟動和手動停止的運行方式。b)消防泵房的電動消防泵和柴油消防泵的自動(壓力開關控制)啟動過程1)在消防泵房的電動消防泵控制盤,把電源開關操作手柄打在“ON”的位置。2)當消防水管網的壓力低于7.5kg/c㎡時,消防泵房的電動消防泵會自動啟動供水。3)低于5.5kg/c㎡時,消防泵房的柴油消防泵啟動供水。這時兩臺消防泵同時工作。4)當消防水管網的壓力低于7.5kg/c㎡時,消防泵房的電動消防泵未自啟時,消防泵房的柴油消防泵會自動啟動供水。c)消防水泵房電動消防泵、柴油消防泵的“停止”操作步驟1)在集控室的消防主控盤(MFCP)的“自動/手動”選擇開關上選擇手動后,按下消防泵房的電動消防泵、柴油消防泵的“停止”按鈕,停止消防泵房的電動消防泵、柴油消防泵工作。2)在現場電動消防泵控制盤上按下“停止”按鈕,停止消防泵房的電動消防泵工作。在柴油消防泵控制盤上按下“停止”按鈕,停止消防泵房的柴油消防泵工作。4.5.1.2消防水泵房電動消防泵、柴油消防泵手動控制操作步驟a)集控室遠程手動控制操作步驟1)在集控室的消防主控盤(MFCP)的“自動/手動”選擇開關上選擇“手動”。2)在消防泵房的電動消防泵控制盤,把電源開關操作手柄打在“ON”的位置。3)在集控室的消防主控盤(MFCP)按下消防電動消防泵“啟動”按鈕,啟動消防泵房的電動消防泵。4)在集控室的消防主控盤(MFCP)按下消防電動消防泵“停止”按鈕,停止消防泵房的電動消防泵。b)消防泵房的電動消防泵控制盤就地操作步驟1)在消防泵房的電動消防泵控制盤,把電源開關操作手柄打在“ON”的位置。2)在消防泵房的電動消防泵控制盤上按下“啟動”按鈕,啟動消防泵房的電動消防泵。3)在消防泵房的電動消防泵控制盤上按下“停止”按鈕,停止消防泵房的電動消防泵。4.5.1.3消防泵房的柴油消防泵緊急啟動步驟a)確認1#,2#電池的開關打在“ON”的位置。b)把選擇開關打在“手動”位置。c)按下“CRANK1”開關。d)如果柴油機仍未啟動,按下“CRANK2”開關。4.5.1.4消防水泵房電動消防泵、柴油消防泵當前運行應注意事項a)遇特殊情況需改變運行方式,應報保衛分部批準。b)運行部值班人員要注意對集控室消防控制中心監控盤的監視,當發現監控盤顯示消防電動消防泵或消防柴油消防泵啟動,聲光報警并且啟動原因不明時,應立即組織巡檢人員對廠房內消防水系統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值長并通知消防隊到現場,由值長指揮處理。c)保衛分部消防隊要加強消防值班,當運行人員通知消防泵啟動時,在啟動原因不明的情況下,要立即對廠房外圍消防水系統進行檢查,對檢查情況應及時反饋給運行值班人員。并做好事件過程的記錄。d)維修部熱控分部應隨時組織人員消除設備缺陷,以確保設備運行正常。4.5.2鍋爐消防電動增壓泵的運行方式及操作步驟4.5.2.1運行方式a)鍋爐消防電動增壓泵確定為自動啟動和手動停止的運行方式。b)自動控制(壓力開關控制)啟動鍋爐消防電動增壓泵的原理:1)在鍋爐的電動增壓泵控制盤,把電源開關操作手柄打在“ON”的位置。2)當鍋爐消防水管網的壓力低于8.5kg/c㎡時,鍋爐的第一臺消防電動增壓泵自動啟動。低于8.0kg/c㎡時,鍋爐的第二臺消防電動增壓泵自動啟動,此時,兩臺電動增壓泵同時工作。c)鍋爐消防電動增壓泵的停止操作步驟1)在集控室的消防主控盤(MFCP)的“自動/手動”選擇開關上,選擇手動后,按下鍋爐消防電動增壓泵“停止”按鈕,停止鍋爐的消防電動增壓泵。2)在鍋爐現場消防電動增壓泵控制盤上按下“停止”按鈕,停止鍋爐的消防電動增壓泵。4.5.2.2鍋爐消防電動增壓泵手動控制操作步驟a)集控室遠程手動控制操作步驟1)在集控室的消防主控盤(MFCP)的“自動/手動”選擇開關上選擇“手動”。2)在鍋爐的消防電動增壓泵控制盤,把電源開關操作手柄打在“ON”的位置。3)在集控室的消防主控盤(MFCP)按下鍋爐的消防電動增壓泵“啟動”按鈕,起動鍋爐的消防電動增壓泵工作。4)在集控室的消防主控盤(MFCP)按下鍋爐的消防電動增壓泵“停止”按鈕,停止鍋爐的電動增壓泵工作。b)鍋爐的電動增壓泵控制盤就地控制操作步驟1)在鍋爐的消防電動增壓泵就地控制盤上,把電源開關操作手柄打在“ON”的位置。2)在鍋爐的消防電動增壓泵控制盤上按下“啟動”按鈕,啟動鍋爐的消防電動增壓泵,在鍋爐的消防電動增壓泵控制盤上按下“停止”按鈕,停止鍋爐的消防電動增壓泵。4.5.2.3鍋爐消防電動增壓泵當前運行應注意事項a)遇特殊情況需改變運行方式,應報保衛分部批準。b)運行部值班人員要注意對集控室消防控制中心監控盤的監視,當發現監控盤顯示鍋爐消防電動增壓泵啟動,聲光報警并且啟動原因不明時,應立即組織巡檢人員對鍋爐廠房內消防水系統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報告值長并通知消防隊到現場,由值長指揮處理。c)保衛分部消防隊要加強消防值班,當運行人員通知鍋爐消防增壓泵起動時,在啟動原因不明的情況下,要立即到鍋爐廠房協助運行值班人員對消防水系統進行檢查,對檢查情況及時反饋給運行值班人員。并做好事件過程的記錄。d)維修部熱控分部應隨時組織人員消除設備缺陷,以確保設備運行正常。4.5.3油罐區消防泡沫電動泵的運行方式及操作步驟4.5.3.1運行方式(根據我廠油罐區管理的實際情況,油罐區消防泡沫電動泵的運行方式為現場手動啟動和集控室控制臺手動啟動兩種方式。4.5.3.2常備情況下兩臺泡沫電動泵在停電狀態,其進、出水閥門,管網出水總閥,泡沫出口總閥以及去#1、#2、#3儲油罐的手動閥都應處于打開狀態,1#、2#消防泡沫電動泵控制箱應有交流220V電源,就地控制盤應有直流24V電源。4.5.3.3油罐區消防泡沫泵手動控制操作步驟a)集控室控制臺消防泡沫泵手動操作步驟1)油罐區發生火災報警時,必須經消防人員或運行值班人員在現場確認火災后,通知控制中心并就地將#1、#2泡沫泵送電,開啟泡沫罐水壓閥和泡沫罐出口手動閥,操作員將控制臺(自動/手動)控制開關切換至手動狀態,然后手動按下火災所屬區域泡沫電磁閥啟動按鈕和1#泡沫電動泵啟動按鈕啟動泡沫泵。2)當1#泡沫電動泵失靈或壓力低的情況下,操作人員直接在集控室控制臺將2#泡沫電動泵啟動。b)油罐區現場消防泡沫電動泵手動操作步驟1)油罐區發生火災報警時,必須經消防人員或運行值班人員在現場確認火災后,直接在就地控制盤上將控制臺(自動手動)開關切換至“手動”,按下火災區域所屬泡沫電磁閥“啟動”按鈕,并將#1、#2泡沫泵送電,開啟泡沫罐水壓閥和泡沫罐出口手動閥,然后按下1#泡沫電動泵“啟動”按鈕啟動泡沫電動泵釋放泡沫滅火。2)在1#泡沫電動泵失靈或壓力低的情況下,操作人員直接在現場按下2#泡沫電動泵“啟動”按鈕,啟動泡沫電動泵釋放泡沫滅火。3)當現場泡沫電磁閥啟動失靈或壓力低時,應直接打開泡沫緊急釋放閥,釋放泡沫滅火。以上操作,控制臺應接受到火災所屬區域報警閥動作和消防泡沫電動泵運行的信號。)4.5.3.4油罐區消防泡沫電動泵當前運行應注意事項a)遇特殊情況需改變運行方式,應報保衛分部批準。b)運行部值班人員要注意對集控室消防控制中心監控盤的監視,當發現油罐區發生火災報警時,應立即組織巡檢人員到油罐區現場檢查確認,并將檢查后的情況立即報告值長并同時通知消防隊值班人員到現場,由值長指揮處理。c)保衛分部消防隊要加強消防值班,當運行人員通知油罐區火災報警時,要立即到油罐區協助運行值班人員查明原因和火災的撲救工作。并做好事件過程的記錄。d)維修熱控分部應組織人員隨時消除設備存在的缺陷,以確保設備運行正常。4.5.4二氧化碳滅火系統運行方式及操作規程4.5.4.1運行方式a)根據我廠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實際設計和現場人員活動的情況,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確定為系統自動啟動結合手動開閥放氣滅火的運行方式。b)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自動啟動滅火方式的工作原理1)當任一氣體保護區發生火災時,消防主機接收保護區內任一探測分區報警后,通過就地消防控制盤控制該保護區全部入口的警鐘動作報警。2)當任一氣體保護區發生火災時,消防主機同時接收保護區內兩個探測分區報警后,該保護區全部的警鐘、警笛動作報警,通過運行值班人員打開發生火災的保護區所屬全部氣瓶組的排氣閥門,向對應火災區域放氣滅火,這時保護區入口的警笛長鳴,放氣指示燈閃亮。4.5.4.2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手動控制操作步驟a)保護區現場手動控制操作步驟(當任一氣體保護區發生火災報警時,必須經運行值班人員現場確認火災后,通知集控室控制中心運行人員迅速打開發生火災區域全部氣瓶組的排氣閥門,并將保護區入口側的“自動/手動”轉換開關切換至手動狀態然后直接按下手動放氣按鈕釋放氣體滅火。)b)二氧化碳瓶組間手動控制操作步驟(當任一氣體保護區發生火災報警時,必須經運c)行值班人員在現場確認火災后,將瓶組間“自動/手動”轉換開關控制切換至手動狀態后直接打開閥門釋放氣體滅火。)4.5.4.3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當前運行應注意事項a)遇特殊情況需改變運行方式,應報保衛分部批準。b)氣瓶組必須送上交流220伏電源,就地控制盤必須有直流24伏電源。c)氣瓶組上的檢修閥必須處于關閉狀態。d)常備情況下各保護現場的就地控制開關上“自動/手動”轉換開關應處于自動狀態。e)當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處于完全自動狀態時(氣瓶組檢修閥完全打開),倒計時繼電器動作30秒以內通過現場緊急停止按鈕控制電磁閥動作,可實現緊急停止放氣功能。4.6建筑防火管理4.6.1廠區規劃建設的消防管理4.6.1.1消防監督部門、應根據全廠總體規劃、制定消防規模、機構、消防供水、消防通訊和消防通道等消防設施的具體建設方案,并將其納入建設規劃。4.6.1.2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在制定和審查規劃時,須吸收消防部門人員參加。4.6.2建筑(含臨時建筑)防火設計的消防管理4.6.2.1建筑設計部門和設計人員,對建筑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國家、地方頒發的有關消防技術規范和建筑防火、臨時建筑防火管理辦法。并對工程項目的防火設計負責。4.6.2.2建筑設計部門、應建立、健全工程項目防火設計的崗位責任制和逐級審核制度。成立有主管廠領導和規劃、建設設計、消防等部門參加的自審小組,負責審核工程項目的防火設計。4.6.2.3為了提高建筑防火設計質量、設計部門和設計人員在編制工程初步設計文件時,應按《建筑防火設計專篇內容提要》認真編寫防火設計專篇,無初步設計的工程項目或臨時建筑、亦應參照《專篇》的內容編制文字說明。4.6.3建筑工程建設施工的消防管理4.6.3.1建設部門,對工程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和編制計劃任務書時,應同時編制消防安全設施計劃,并將所需經費列入工程項目估算。4.6.3.2新建、擴建、改建、臨建工程項目,必須執行GBJ140—90《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有與火災危險性,建筑規模功能相適應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消防設施和器材盡量采用先進的消防設施和器材。4.6.3.3建設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消防監督機構核準的防火設計圖紙建設和施工、不準擅自更改。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將施工組織、設計、措施送保衛分部備案。4.6.3.4工程竣工時,建筑單位應依照工程防火設計圖紙和防火專篇對工程的消防設施進行驗收。4.6.4建筑工程的消防監督4.6.4.1廠保衛分部在廠內執行消防監督職責,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做好本單位建筑工程防火設計的初審把關。4.6.4.2凡廠內新建、擴建、改建(含內裝修)、臨建工程項目,均由廠主管部門同意會簽后送保衛分部審核把關、登記、簽字、蓋章后再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批準手續,無廠主管部門簽字蓋章,保衛分部不予受理。4.6.4.3廠區內禁止私搭亂建,凡未經廠主管部門、保衛分部、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批準或未履行批準手續的建筑項目,臨時建筑、一律按違章建筑對待。4.6.4.4在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設計和擴建設計中,應征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施工圖應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批準。4.6.4.5建設部門申請審核建筑防火設計,應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領取并填寫、建筑防火設計申請單和建筑防火送審單,連同設計單位及本單位審核后的防火設計圖紙、方案設計、施工計劃、批準立項文件、執行消防技術規范和防火專篇,一并送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4.6.4.6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對送審建筑工程項目核準后,同意的發給《建筑設計防火審批單》,建設單位持《審批單》向規劃部門申請施工執照。4.6.4.7工程竣工后,須經保衛分部、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驗收,合格的發給《防火驗收合格證》,不合格的送交《防火驗收意見書》。防火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4.6.4.8臨時建筑使用期限為兩年,到期自行拆除。確需延長使用期限的應在期滿前一個月向保衛分部和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延期使用。4.6.5制約措施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情節輕微的依照廠頒布的有關消防獎懲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均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后果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4.7安全防火管理4.7.1組織領導機構4.7.1.1廠消防工作在廠長和主管廠領導的領導下,實行由廠長領導負責的逐級防火責任制,消防工作業務上受公安消防機構和省公司業務部門的指導。4.7.1.2廠設防火安全委員會,由廠領導、維修部、運行部、生技分部、安監分部、保衛分部領導擔任。防火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保衛分部,辦公室主任由保衛分部主任擔任。廠防火安全委員會設主任一名,由廠長擔任,副主任若干名,由主管生產和行政的副廠長擔任,設委員若干人;有關部門設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部門負責人為組長,每個分部、非主業公司的第一把手為本部門的第一防火負責人;每個班組(值)的班組長(值長)是本班組(值)的防火責任人。運行部、維修部、非主業公司應設立義務消防隊,綜合部、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黨群部門應指定兼職消防員,全廠職工都應參加消防培訓,懂得消防常識后才能上崗,保衛分部為廠安全防火管理、安全防火監督機構。4.7.1.3全廠各部門及班組設消防負責人及安全防火員,組成全廠消防管理網絡。4.7.2逐級防火責任制4.7.2.1廠級領導責任a)廠長是本企業的法人代表,是本企業的第一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本企業的消防工作。b)廠長和其它廠領導負責全廠的防火安全工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61號)《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有關消防規定,批準防火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主持研究整改火險隱患的會議。c)各廠級領導在廠長領導下,負責所領導范圍內防火安全工作,將防火安全工作與其它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d)廠內發生火災時,廠長負較高指揮責任,其它廠領導任副總指揮,組織撲救。4.7.2.2防火安全委員會責任a)廠防火安全委員會在主任領導下,貫徹政府和有關部門下達的消防工作指示,研究和部署本廠的消防工作,督促檢查貫徹執行情況,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b)督促各部門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消防責任制。c)根據季節特點和消防安全工作需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督促整改火險隱患。d)檢查指導各部門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工作,召開防火安全會議。e)組織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對義務消防隊進行培訓。f)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廠內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4.7.2.3部、分部(公司)領導安全防火職責a)負責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具體貫徹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b)制定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制度,定期總結和布置本部門的防火工作。c)組織本部門的防火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發現隱患及時整改,重大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d)負責本部門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和報送廠保衛分部訓練。e)參加本部門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并積極向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情況。f)審查本單位動火安全措施,在防火安全及消防管理上對廠防火安全委員會負責。4.7.2.4班組(值)長安全防火職責a)負責本班組(值)的防火安全工作,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檢查危險作業場所。b)組織本班組(值)學習有關消防知識和防火宣傳教育。c)負責設備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器材檢查,對損壞或丟失的消防器材,及時報告保衛分部補充。d)每日檢查本班組(值)防火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e)發生火災積極組織撲救,保護現場,協助調查火警原因。f)具體指導義務消防隊員工作。4.7.2.5保衛分部防火監督員(防火專職)責任a)在業務主管的領導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對本廠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b)監督檢查全廠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管理標準》等有關防火安全技術規范的執行情況。c)審批二級動火工作票和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對火災、火警、火險和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消防工程竣工驗收。d)掌握本廠重點要害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情況。e)組織配備各種不同性能的消防器材,并做好管理工作。f)配合有關部門參加安全大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發出《整改通知書》,并及時檢查整改結果。g)經常巡視消防系統及設備。h)負責建立防火檔案。i)擔任義務消防組織的培訓和演習,負責新入廠職工防火安全教育。j)負責防火安全工作總結。4.7.2.6部門防火安全員職責a)配合有關部門宣傳消防法規,普及消防法規,普及消防安全知識。b)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工作,并按《消防監督登記表》做好記錄。c)依法糾正違章生產,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整改。d)查明火警、火災原因。4.7.2.7倉庫防火安全員的責任a)負責本庫房的防火安全工作,嚴格執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定》。b)加強倉庫的防護措施,保證庫內主要道路暢通,定期檢查庫內消防設施和電氣線路。c)倉庫人員要堅守崗位,健全全值班制度,離庫時要關窗鎖門,切斷電源。d)倉庫內嚴禁煙火,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和電爐。4.7.3防火管理4.7.3.1由廠消防保衛部門負責經常普及防火安全知識,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消防訓練,提高全廠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4.7.3.2實行全員防火安全大檢查,即“節假日前后及春秋兩季廠檢、分部月檢、班組(值)組織職工日檢”。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4.7.3.3凡在廠防火重點部位和區域以及廠內嚴禁煙火范圍內動用明火作業,必須經安監部門、保衛部門審核辦理動火工作票后方可進行動火工作。4.7.3.4廠區內因生產需要使用電爐或明火工作時,必須報生技部門、安監部門批準,保衛部門備案,指定專人負責,方可使用。4.7.3.5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及臨時建筑,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有關防火的要求。4.7.3.6廠區消防通道及消防栓不準堵塞、壓埋和損壞,消防器材、設施不得挪作他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管理,按《珠海發電廠消防系統管理工作細則》執行。4.7.4動火區域的劃分和區域動火的要求4.7.4.1動火區的劃分a)一級動火區域1)油罐區圍欄以內。2)油碼頭。3)油系統設備上(包括油管道、注油設備、容器)等。4)油處理區域。5)主干式變壓器、集控室表盤、電子室、計算機室、電纜夾層間。6)制粉系統。7)加氯間、制氫站、危險品倉庫。8)通信載波室、微波室。9)蓄電池室(鉛酸蓄電池)。10)油漆庫、油漆場所。11)汽車庫。12)汽油、煤油存放倉庫。b)二級動火區域。1)油區內一級動火區域以外的其它地方。2)物資倉庫所轄各類材料、設備庫。4.7.4.2區域動火的要求a)一級動火工作票,自批準時起48小時內有效。b)二級動火工作票,自批準時起七日內有效。c)在一級動火區域內動火,動火分部應在前一天提出申請,辦理一級動火工作票,由負責檢修該設備的分部主管或助理、安監分部、保衛分部審核,經提出申請部門所屬的廠領導批準。動火前必須做好一切安全防火措施,同時通知保衛分部、安監分部人員到現場,經值長許可后方可動火。一級動火區域動火時,動火過程中應有消防人員在現場監督,否則嚴禁動火。d)在二級區域內動火,由動火分部班長或班組技術員簽發,經安監分部專職、保衛分部消防專職審核,維修部主管或助理批準,值長許可后方可動火。e)動火工作部門的動火監護人應始終在現場監護,確保動火安全進行。f)在易燃、易爆部位動火,必須對可燃氣體進行測定,可燃氣體含量在規定的標準濃度以內時方可動火,動火時不準改變原化學環境。g)嚴禁在運行中的制粉系統設備上進行動火工作。4.7.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4.7.5.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貯存a)貯存危險物品的倉庫,油罐的設置地點,建筑結構與周圍建筑物之間的距離,消防給水設施等,應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定》的要求。b)危險物品應放置專門場所,設置“嚴禁煙火”標志,并有專人保管。c)新入廠工人(含長期雇用臨工)應經過生產(業務)和安全消防知識教育,經考證合格后,方能上崗。d)危險品倉庫應配置相應的消防報警、通風、降溫、防潮、避雷和防靜電的裝置或設備。e)嚴格執行危險品入庫驗收和檢查制度,若發現品名不符,包裝不合格,容器滲漏時,必須立即轉移到安全地點或專門房間內處理。f)存放氧氣瓶倉周圍10米以內,不得堆置可燃物品,不得進行明火作業。4.7.5.2使用及運輸裝卸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要求a)凡用易燃易爆設備和容器,必須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應密封不漏,設備應有防爆泄壓裝置,凡有可能回火的設備,應有阻火裝置。b)凡有引火或爆炸性液體、氣體、粉塵的庫房,應有良好的排氣裝置,嚴禁煙火。不能采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攪拌或敲打。c)有關庫房應根據生產設備及工藝流程制訂具體的安全生產操作和防火、防爆安全制度。d)禁止使用汽油等閃點低的易燃易爆液體洗刷機器零件、儀表,特殊需要應經安監分部、保衛分部批準,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e)采購、運輸危險物品,必須持有公安機關發給的采購、運輸許可證。f)運輸工具應清掃干凈,包裝或容器如有破損或滲漏,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裝運。g)進入危險品倉庫,油庫區的機動車輛,均應裝上防火罩,否則不得進入圍欄庫區。h)危險物品與普通物品或性質相抵觸的其它危險物品,不得同車混合裝載和存放。i)押運人員及裝卸人員對所有的物品要熟悉其性能及安全要求。4.7.6用電管理4.7.6.1廠區內一切電氣設備的安裝、拆除和修理,要通知電氣業務主管部門,由正式電工操作,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和各項防火規章制度。任何人不得擅自修理和安裝。4.7.6.2定期檢查維護電氣設備及線路,發現隱患及時采取安全措施,立即修理。4.7.6.3凡能產生靜電而引起火災的設備和容器,要安裝導除靜電的設施。4.7.6.4廠內易燃易爆部位,應當使用防爆型的電氣設備裝置。4.7.6.5庫房內的電氣設備按國務院批準《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執行。4.7.7防火重點部位管理4.7.7.1防火重點部位的確定,由有關部門和消防部門提出建議,廠研究批準,報上級公安部門備案,重點部位一旦確定,必須嚴格遵守防火重點部位有關制度和要求。4.7.7.2重點防火部位包括升壓站、網控室、主控室(主廠房)、油區、煤粉倉、制氫站、危險品倉庫、動火現場、檔案室、財務室、電纜溝道、煤場、微機中心、廠用電開關室、物資倉庫、化學劇毒物品倉庫、易燃、易爆品倉庫、仿真機房、行政辦公樓。4.7.7.3防火重點部位,一般謝絕學習、參觀,特殊情況經研究批準,并指定專人負責陪同方可。4.7.7.4防火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應有嚴格的審查制度,對新進入人員要先審后用,對不適合本崗位的人員要及時調出。4.7.7.5防火重點部位的負責人,要經常開展以“四防”為重點內容的安全教育,建立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確保防火重點部位的安全。4.7.7.6重點防火部位設施、器材配備和完好率要達到100,重點部位防火檔案建立率達100。4.7.7.7油庫區防火管理a)凡在油庫區工作的人員必須佩帶證件,主動接受保安人員檢查,無關人員,嚴禁進入油庫區。b)油庫區嚴禁煙火(含禁止吸煙、禁止攜帶火種、使用明火或電熱器具等),并應設置醒目的禁止煙火警告標志。c)油庫區施工作業的應按規定辦理工作票,需動火時,辦理動火工作票,嚴格定點、定時、定人由專人負責防火監督(消防人員監督)。d)油庫區嚴禁帶電作業,不準敷設臨時電源,油泵房應保持清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時清理積油。油布、油棉紗應放在固定的鐵箱內,定期及時清理。檢修工作后要將現場清理干凈。e)油庫進油時應有保安消防人員在重件碼頭油碼頭及油庫進行監護,做好防范措施。4.7.7.8制氫站的防火管理a)制氫站內嚴禁煙火,禁止在氫氣生產系統各部位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化學危險物品。制氫站周圍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b)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制氫站,因工作需要進入制氫站,必須辦理出入登記手續,交出火種。c)制氫站氫氣生產系統各部位使用的工具,一律采用銅、鋁合金等金屬制作。d)工作人員不得穿能產生靜電火花的服裝和穿的鐵釘的鞋子,嚴禁將火種帶入現場。e)氫氣生產各部位的電氣設備應為防爆型,因工作需要臨時動火檢修時,應經批準辦理動火工作票,進行通風換氣,測量含氫量應控制在0.5以下,盡可能將需要修理的部件移到安全地點進行。使用氣焊動動火時,氧氣瓶、乙炔瓶應在制氫站圍欄外,電焊的地線不準接在氫氣設備上,保衛分部派專人現場監督檢查。4.7.7.9化學危險品倉庫防火管理a)庫房內除安裝防爆的電氣照明設備外,不準安裝其他電氣設備,庫區內自動報警、避雷裝置要定期檢查,測試,確保靈敏有效。b)化學危險品應按種類、性質。作用分區存放,防止因化學反應引起的火災、爆炸事故發生。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庫儲存。c)裝卸化學危險品時,要輕拿輕放,嚴防震蕩、撞擊、磨擦,嚴防重壓或傾倒。d)根據氣候變化情況,經常對倉庫進行安全檢查,做好通風降溫。4.7.7.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a)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貯存1)貯存危險物品的倉庫,油罐的設置地點,建筑結構與周圍建筑物之間的距離,消防給水設施等,應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定》的要求。2)危險物品應放置專門場所,設置“嚴禁煙火”標志,并有專人保管。3)新入廠工人(含長期雇用臨工)應經過生產(業務)和安全消防知識教育,經考證合格后,方能上崗。4)危險品倉庫應配置相應的消防報警、通風、降溫、防潮、避雷和防靜電的裝置或設備。5)嚴格執行危險品入庫驗收和檢查制度,若發現品名不符,包裝不合格,容器滲漏時,必須立即轉移到安全地點或專門房間內處理。6)存放氧氣瓶倉周圍10米以內,不得堆置可燃物品,不得進行明火作業。b)使用及運輸裝卸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要求1)凡用易燃易爆設備和容器,必須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應密封不漏,設備應有防爆泄壓裝置,凡有可能回火的設備,應有阻火裝置。2)凡有引火或爆炸性液體、氣體、粉塵的庫房,應有良好的排氣裝置,嚴禁煙火。不能采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攪拌或敲打。3)有關庫房應根據生產設備及工藝流程制訂具體的安全生產操作和防火、防爆安全制度。4)禁止使用汽油等閃點低的易燃易爆液體洗刷機器零件、儀表,特殊需要應經安監分部、保衛分部批準,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5)采購、運輸危險物品,必須持有公安機關發給的采購、運輸許可證。6)運輸工具應清掃干凈,包裝或容器如有破損或滲漏,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裝運。7)進入危險品倉庫,油庫區的機動車輛,均應裝上防火罩,否則不得進入圍欄庫區。8)押運人員及裝卸人員對所有的物品要熟悉其性能及安全要求。4.7.7.11用電管理a)廠區內一切電氣設備的安裝、拆除和修理,要通知電氣業務主管部門,由正式電工操作,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和各項防火規章制度。任何人不得擅自修理和安裝。b)定期檢查維護電氣設備及線路,發現隱患及時采取安全措施,立即修理。c)凡能產生靜電而引起火災的設備和容器,要安裝導除靜電的設施。d)廠內易燃易爆部位,應當使用防爆型的電氣設備裝置。e)庫房內的電氣設備按國務院批準《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執行。4.7.7.11廠用消防器材管理a)購進的消防器材應做到有檢查、有驗收、有登記。b)每次更換消防器材需登記清楚時間、地點、數量。c)對不同類型的器材要購進、使用、庫存的統計要記帳。d)對全廠的器材要建立器材放置一覽表。e)對購進的消防器材喲進行分類,分購進時間擺放,先后按其生產日期、有效期、有效期限。做到先購檢查發現購進存放長時間不符合要求的器材不能拿到生產和生活放置。4.8火災事故的管理4.8.1滅火現場的組織指揮4.8.1.1發現著火立即發出警報,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和職工撲救,同時向廠專業消防隊報警。(報警電話:119)4.8.1.2指揮員及時明確地向到達火場的有關人員下達滅火任務,根據火場情況,合理布置滅火力量。在消防隊到達時應主動介紹情況,積極協同滅火。4.8.1.3要了解著火部位、燃燒物的性質、燃燒面積、火勢蔓延的方向、火勢對人是否有威脅;消防車道和救護車道是否暢通;有無爆炸、毒氣和房屋倒塌危險;有無需要疏散和保護的物資。根據火勢的發展變化情況,確定撲救措施、部署和調整滅火力量。4.8.1.4如發現火場有人受到火勢嚴重威脅時,首先組織力量救人。4.8.1.5如果著火部位的火勢正向著重要部位蔓延,應把主要力量用來保護這些重要部位,堵截火熱蔓延,組織人員疏散這些物品。4.8.1.6如果在起火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應一面組織力量堵截火勢蔓延,一面組織人員疏散這些物品。4.8.1.7遇有大風情況,要把主要力量用在下風方阻截火勢。4.8.1.8在滅火戰斗中,火場指揮人員的位置要適當。一般應照顧到各方面情況,便于指揮。4.8.1.9要正確使用滅火劑,火場使用滅火劑主要有: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1211滅火器等。火場指揮員一定要熟悉滅火性能,正確使用。4.8.2火災、火警報告調查處理和統計管理4.8.2.1廠任何部位發生火災,應立即報告廠專業消防隊并及時組織現場值班人員撲救。發生火災單位,崗位的所屬部門及在場職工,均有責任向保衛分部消防隊報警,并積極采取撲救措施。4.8.2.2保衛分部消防隊接報后,應迅速趕到火災現場。視火災情況組織補救,警戒現場,同時向分部領導、廠長報告,當火災視情況撲救難度較大,或對易燃易爆部位構成嚴重威脅時,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支援。(報警電話:119)4.8.2.3火災發生后,主管廠長牽頭,由保衛分部、安監分部、生技分部組成聯合調查組,對火災現場進行勘察,分析研究,確認火災原因,計算火災損失。重大火災應組織專門調查委員會調查,一般火災、火警由保衛科消防專職人員組織調查。4.8.2.4火災原因及損失確認后,按統一的結果,由保衛分部向公安消防局、省公司保衛分部報告,安監分部向上級勞動局和省公司生技安監處報告。4.8.2.5受災部門及知情職工,應積極協助調查組工作,如實提供情況和數據。4.8.2.6為查明火災原因,調查組可以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和措施進行工作,或聘請有關專業工程技術人員參加調查組工作,各有關部門應給予積極的協助配合。4.8.2.7在發生火災四小時之內,應用電話向駐地防火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作口頭匯報,并在三日之內形成書面材料向上級匯報火災起因、處理意見。4.8.2.8火災原因及損失確認后,調查組根據國家和公安消防機關有關規定以及廠頒布的管理制度,提出處理意見呈報廠長審批。廠防火負責人和有關部門負責人應積極組織職工恢復生產,組織職工進行討論,采取“三不放過”原則。從中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新的防火措施。4.8.2.9火災事故的肇事者和責任人的處理,應按國家法律和公安機關《治安處罰條例》明確規定和條款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處罰。4.8.2.10火災事故的損失計算和統計,按(89)公發26號公安部、勞動部、國家統計局聯合頒發的《火災統計管理規定》文件執行。火警、火災調查處理報表共有七種內容,填寫時要字跡清楚,數字準確,由消防專職人員負責上報。4.9獎懲4.9.1獎勵4.9.1.1在消防工作中,表現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成績顯著;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法規的行為事跡突出;及時發現消防重大火災隱患,避免火災的發生;積極參加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物和人民生命財產突出,受至到上級考核好評的,均可受到表彰,并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4.9.1.2在廠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貢獻較大,可評為消防安全先進集體和個人,并給予物質獎勵。4.9.1.3部、分部防火責任人對本部門防火工作認真負責,對自己所管轄部門年度內無發生違反消防規定,無發生火災,成績突出,給予年度獎勵1000—3000元。4.9.1.4發現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報告,避免火災事故者,每次給予獎勵500—3000元。4.9.1.5積極參加火災撲救有突出貢獻者,每人次給予獎勵300—2000元。4.9.2懲罰4.9.2.1發生火災事故,根據有關消防安全處罰規定給予處理,造成重大火災事故,按火災經濟直接損失5-10罰款,并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4.9.2.2因忽視消防法規造成重大火災事故,除追究直接責任者刑事責任外,按火災經濟損失進行罰款,并且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4.9.2.3因部門管理不善,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而引起火災,但未造成嚴重損失的,扣除該部門防火責任人當月崗位工資500元。4.9.2.4本部門存在火險隱患,在接到防火監督部門發出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在限期內完成整改任務并將整改結果書面報保衛分部,否則扣除該部門防火責任人當月崗位工資100元。4.9.2.5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不辦理動火工作票,未經允許私自動火,違反一次扣罰主要責任人300元。4.9.2.6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造成后果的扣罰當事人300元,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后果的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4.9.2.7埋壓、圈占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給予警告。4.9.2.8損壞和擅自拆除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扣罰當事人500元。4.9.2.9非滅火擅自動用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扣罰當事人300元。4.9.2.10對違章使用明火和使用電爐的當事人處以經濟考核,在廠區范圍內扣罰200元。4.9.2.11拒絕執行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重大火險通知書,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責任。4.9.3執行4.9.3.1各項獎勵由所在單位填報材料,經保衛分部、安監分部審核后上報廠批準。4.9.3.2對故意損壞消防設施者,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并賠償經濟損失。4.9.3.3對部門防火責任人和職工的處理由保衛分部向廠考核委員會提出。4.9.3.4對違反本廠消防管理制度的外包單位施工隊、進廠臨時工,按廣東省實施《消防法》辦法的有關條文并參照廠規條文執行,由保衛部門提出處理,給予罰款或在工程款中扣除。5檢查與考核5.1檢查時間分工5.1.1廠防火安全檢查工作,要在廠長統一領導,由分管廠長負責,有關部門人員組織實施。5.1.2部門由防火負責人負責,安監員協助組織實施,部門要做到周檢,班組要做到日檢。5.1.3廠組織各部門進行以“四防”為主要內容的檢查,一年不少于四次。5.1.4保衛部門對全廠各部門組織月檢,專職消防員要用二分之一時間深入部門、班組進行防火教育和檢查,一般部門一周一次,重點要害部位每周二次。5.2檢查內容5.2.1部門班組防火檢查堅持。5.2.1.1現場或崗位動火和一、二級動火必檢。5.2.1.2消防設施、器材必檢。5.2.1.3更衣室、倉庫必檢。5.2.1.4該閉的照明和電源必檢。5.2.1.5檢查要有記錄。5.2.1.6查出違章要扣分。5.2.1.7發現問題要整改。5.2.1.8執行制度要認真。5.2.2堅持五查: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隱患、查措施。5.2.2.1查消防安全制度貫徹、執行的好不好。5.2.2.2查各級領導及工人防火安全思想對立的牢不牢。5.2.2.3查劇毒。易燃、易爆物品貯存使用是否合乎規定。5.2.2.4查消防器材。設施是否完整好用,通道有無堵塞。5.2.2.5查一般火險隱患是否得到整改。5.2.5.6查重大火險患是否列入整改計劃。5.3整改制度5.3.1整改火險隱患的要求5.3.1.1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各部防火責任人要逐項登記,必須在限期內按要求進行整改。5.3.1.2對一時整改不了的火險隱患,各部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定項、定人、抓緊整改落實。同時報廠防火責任人和保衛分部。5.3.1.3對重大隱患要及時報廠防火責任人,并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由廠防火責任人組織有關部門共同研究整改方案,及時消除隱患。5.3.2火險隱患整改規定5.3.2.1對自查中檢查的火險隱患,要逐項登記,立即整改。各部防火責任人批準,限定時間,確定責任人按要求進行整改。5.3.2.2對抽查出的火險隱患,由保衛分部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各部在接到通知書后,按整改時間和內容逐項進行整改,并將整改結果和采取的防范措施報保衛分部。5.3.2.3對市消防局來廠檢查出的火險隱患,由廠防火責任人負責指定安監、保衛逐項登記,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整改,并將整改的情況,書面報市消防局防火科。5.4考核辦法5.4.1日常工作堅持五同時達100。5.4.2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每月一次。5.4.3逐級防火責任制落實率達100。5.4.4明確責任或崗位職責落實率達100。5.4.5特殊工程重點教育率96。5.4.6職工普及宣傳教育率100。5.4.7新工人合格上崗率100。5.4.8堅持兩制(部門、班組)達100。5.4.9火險隱患整改率達100。5.4.10明確本崗位一位三點達100。5.4.11及時調整消防組織、每年一次。5.4.12消防器材、設施實行定點。定人制度管理達100。5.4.13定期組織消防訓練和全廠消防運動會。5.4.14各種消防制度上墻率達100。5.4.15履行審批手續落實率達100。5.4.16堅持安全活動日100,違章率不超過1。5.4.17杜絕火災、火警不超零。5.4.18撲救初期火災無失損,達100。5.4.19消防知識考核每年一次。5.4.20落實預防,對應措施達100。5.4.21獎懲制度落實率100。6滅火組織措施6.1組織領導6.1.1由廠長任火場總指揮,副廠長、為火場副總指揮。當他們不在現場時,由當值值長擔任總指揮,其它各分部領導協同值長組織撲救。晚間(包括節假日)發生火警、火災時,由當值值長指揮,廠部及保衛分部消防值班人員協同組織撲救。6.1.2火災發生后,值長室即為緊急處理指揮中心,值長為緊急處理的指揮者和調度人,具體安排生產和滅火,發布各種停機、停爐、停電、停供油、停輸煤等各種指令。在發布各種命令之前,應與有關調度部門取得聯系,并做好完整記錄。6.1.3廠保衛分部、安監分部具體負責現場的戰術指導。6.1.4公安消防隊到達火場后,火場總指揮由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廠長、副廠長、總工程師、運行部長、維修部長、當值值長、保衛分部、安監分部等向公安消防部門提供火場的各種情況,供滅火參考。6.1.5火場調查由公安消防部門負責,保衛分部、安監分部協助做好調查分析工作,寫出詳細調查報告,并做到“三不放過”。6.1.6恢復生產和生產自救,根據火災后的實際情況,生產經營部提出生產自救組織措施和實施方案,經主管廠領導復審,并報廠長批準實施。6.1.7受災人員的善后處理由各級行政領導和各級工會負責,各黨支部積極協助做好善后處理工作。6.2報警6.2.1廠區范圍內發生火警、火災時,各部門的職工均有責立即選擇距離火災較近的地方(即較接近火災現場的值班室或辦公室、工房等)撥打廠內電話向值長報警(電話8777),同時向保衛分部報警(電話119或8950)。報警時應說明下列情況:6.2.1.1發生火警火災的地點、部位、火勢情況、發現時間。6.2.1.2燃燒物品。6.2.1.3報警人的姓名及所屬部門。6.2.1.4所用報警電話所在地及電話號碼(如知道的話)。6.2.1.5是否已向保衛分部報警,或已向值長報警。6.2.2值長在接到報警后,應立即了解火情后,向公安消防隊報警,市話119。同時報廠領導、保衛分部消防隊、安監分部。報警時必須向消防講明火災的成因;燃燒部位和燃燒物品;火勢情況;單位名稱。6.3自防自救滅火分工6.3.1油罐區、煤場、輸煤棧橋發生火警時,正常上班時間由燃料分部組織力量撲救;各部門、三產各公司組織力量支援撲救。晚間(包括節假日)發生火警火災時由當值值長指揮,廠部及保衛分部消防值班人員協同組織撲救。6.3.2廠房發生火警火災時,由運行部組織撲救;維修部各部門及三產公司組織力量支援撲救。晚間(包括節假日)發生火警火災時由當值值長指揮,廠部及保衛分部消防值班人員協同組織撲救。6.3.3公共建筑物(倉庫、辦公樓、通訊樓、資料室、油庫、車庫等)發生火警火災時,正常上班時間由主管單位組織力量,各部門、三產公司組織協助撲救。晚間(包括節假日發生火警火災時由當值值長指揮,廠部及保衛分部消防值班人員協同組織撲救。6.4火場警戒6.4.1一旦廠區內某一部位發生火警火災時,為防止災害事故的擴大,必須做好安全保衛、警戒工作,嚴格控制進入火場的滅火人員,無關的外來人員禁止進入火場,由保衛分部組織保安人員進行警戒,絕對禁止無關的任何人員進入。6.4.2對前來支援滅火的志愿人員應原地待命,由火場總指揮根據火場需要統一安排進入火場滅火救災,以防止火場混亂。6.4.3火警、火災撲滅后,注意監視,防止復燃,封鎖火場,保護火災現場。6.5消防補水6.5.1當廠內消防供水系統發生困難或供水不足時,TT1---TT6可使用移動式消防泵在港池取水。6.5.2消防車可到廠外電廠市場地上消防栓取水。6.6交通車輛6.6.1廠區一旦發生火警火災時,生活區接到報警后,通知客車司機啟動車輛運載職工到廠參加滅火救災工作,車輛到廠后,聽從指揮,到指定地點停車待命。6.6.2小車司機立即運送廠領導、各運行、維修、后勤主管、專責以及保衛、安監人員先于其它職工到廠區火場,到指定地點,參加滅火救災。6.7緊急呼叫兄弟單位協助滅火救災當發生火災由于撲救力量不夠時,可先行呼叫PTA廠消防隊增援,必要時還可以向左鄰右舍單位呼叫請求增援。6.8消防器材補充6.8.1滅火器材#1、#2機可以串用,但原地應保留一定的數量,預防器材出現空缺。6.8.2庫存的備用滅火器材由保衛分部組織力量運送到火場。6.8.3滅火救災需要用空氣呼吸器、防火衣等物品時,可在現場取用或由保衛分部送到現場。6.9搶救傷病員6.9.1火場傷病員救治工作由廠醫務所負責,認真做好搶救護送工作,確保救死扶傷萬無一失。救護車輛由醫務所醫務專職指揮,晚間(包括節假日)由值班醫生指揮。6.9.2若本廠醫務人員不足時,可由醫務專職(或值班醫生)求助于南水醫院增援(電話7711116)、急救電話(120)6.10注意事項6.10.1當初起油類火災(小火)時,用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禁止用直流水槍撲救(大火例外)。6.10.2發生電氣火災時應先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6.10.3當公共建筑及倉庫發生火警火災時,應先切斷電源,然后滅火,以免造成滅火人員傷亡。6.10.4當油罐發生大火時,要保護好鄰罐,用水槍形成水幕以降低熱輻射的影響;另外還防止油料流入港池擴大事故。6.10.5當機爐發生火災時,必須切實做好運行機組的保護工作,必須用水噴淋運行機組外墻及空間,以降低熱輻射,確保運行機組正常運行。資料室、檔案室發生火災時,不得用水滅火,應使用二氧化碳、1211滅火器滅火,以檔案資料完好。7消防隊出警救災行動方案7.1根據《消防法》第三十二條:當鄰近單位發生火災時,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消防隊接到火警后,必須立即趕赴火場,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撲滅火災。7.2接警(接警出動命令單見附錄E)7.2.1119值班員接到市消防局或港區消防大隊的火災報警電話;7.2.2119值班員接到臨港工業區工礦企業的火災報警警電話;7.2.3119值班員接到電廠周邊民居的火災報警電話。7.3匯報7.3.1119值班員向隊里和分部領導匯報;轉告當值運行值長;做好值班記錄。7.3.2分部領導向廠領導匯報。7.4出動7.4.1119值班員按響警鈴,并填寫出警命令單。7.4.2值班班長到119值班室領取出警命令單和對講機。7.4.3值班消防員迅速著裝登車,趕赴火災現場。7.4.5到達火災現場后,在上級公安消防部門的統一組織和指揮下,救助遇險人員,撲滅火災。7.5火災撲滅后,清點人員和收拾器材裝備,返回單位。7.6回單位后,由出警負責人及時向上級匯報出警執行任務的情況。7.7做好工作總結,并以書面的方式向分部領導匯報。附錄A(規范性附錄)消防安全培訓記錄表(一)培訓時間培訓對象人數培訓內容培訓部門合格率附錄B(規范性附錄)防火檢查記錄表被檢查部位檢查時間檢查人員檢查內容檢查情況處置結果火災隱患的整改、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重點部位工作人員對消防知識掌握情況消防重點防火部位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每日防火巡查情況綜合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及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檢查人員意見簽名:年月日被檢查部位所屬負責人意見簽名:年月日消防隊長意見簽名:年月日消防安全管理負責人意見簽名:年月日附錄C(規范性附錄)防火重點部位檢查記錄表被檢查部位檢查時間檢查人員檢查內容檢查情況處置結果火災隱患的整改、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重點部位工作人員對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重點防火部位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落實情況防火重點部位消防設施運行、記錄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及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檢查人員意見簽名:年月日被檢查部位所屬負責人意見簽名:年月日消防隊長意見簽名:年月日消防安全管理負責人意見簽名:年月日附錄D(規范性附錄)每日防火巡查記錄表被檢查部位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情況處置結果檢查人員簽名班長簽名附錄E(規范性附錄)接警出動命令單時間燃燒物質地點報警人姓名報警人電話接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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