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第一”是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
“權力至上”是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建以來經過幾十年的努力,電力供需的初步放松終于在1997年開始。少數省區達到了“權力較好”,部分省區達到了初步較好,部分省區還沒有率先。如何理解和衡量“權力至上”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較好,“權力至上”的建議
早在1953年,當時的燃料工業部黨組就在給中央的《關于燃料工業現狀和今后工作部署的報告》中提出:“燃料工業包括煤電工業,工業和石油工業,是工業所有交通運輸發展的基礎,是工業的龍頭工業,對發展民經濟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中央指示說:“燃料工業的基本建設是非常艱巨和重要的。年產一百萬噸的礦山或者年產一百萬噸原油的煉油廠,大概需要七八年的時間,而大型水電站的建設需要更多的時間。煤電油工業是工業,較好工業,其發展速度直接關系到中所有重要工業和交通運輸事業的發展速度。因此,中央政府認為,在燃料工業建設問題上,有必要根據家建設和資源配置的需要,從長遠角度研究制定五年建設規劃。”如何保證「權力較好」?在《中華人民共和電力工業遠景發展輪廓方案(19531967)》長遠規劃的較好個工作方向中,提出了“為保證電力的超前發展——電廠、電網、熱網項目的配置和建設,應考慮比工業企業和其他火電用戶投產稍早,使電力系統始終保持必要的備用發電能力。新建的工業電力中心更是需要先建電廠、熱網、電網。”從這段話來看,“電力較好”應該主要表現在發電容量、輸電網、配電網和供熱網應該有一定的備用容量。論“適度超前發展”。《中華人民共和電力法》第三條規定:“電力工業應當提前發展,家鼓勵和引導內外經濟組織和個人投資開發電源,依法設立電力生產企業。”1953年,中提出了“電力較好”,隨后又相繼提出了“電力工業要先行一步”、“電力是先鋒”、“電力工業必須由落后走向先進”、“電力工業要適度超前發展”,這些都是建立在“電力較好”的基礎上的。
二、“權力至上”的理解
“電力較好”是我幾十年來一直堅持的政策。有以下幾點看法:1。帶頭,保持待命。也就是說,電廠、電網、熱網項目的配置和建設,應考慮比工業企業和其他火電用戶投產稍早,以維持必要的備用,其中較重要的是備用發電能力。2.發電設備的增長高于發電量,發電量與工業產值保持合理的比例,在第二個五年計劃期間,提出“第二個五年計劃的發電設備增長率應比發電量增長率高35%以上。工業電力能夠保持這樣的增長比例關系,合理安排發電與工業總產值的比例關系,合理配置區域供電布局,既能滿足工業,正常生產的需要,又能普遍滿足工業過度增產的要求”這一要求是根據當時中落后的電力工業技術無法根本改變,許多分散孤立的電站尚未接入電力系統而提出的。從我近幾年的情況來看,即使各地區、各省、各市、各地區已經基本聯網,但仍存在較大負荷增速超過發電量增速的情況。就像1998年1月到9月中旬,全各大電網較大負荷增長9.2%,而發電量增速為7.34%,超過1.86個百分點。發電設備的增長還是要高于發電的。工業,的發電量與產值之間只應保持合理的比例,但不要求一定的比例,這是一個現實的說法。3.動力彈性系數大于1。有人說“強先行”,就是說強工業的民經濟發展速度一定比其他工業快。用現在的話說,電彈性系數必須大于1。這種概括是基于這樣一個事實,即工業產值的增長低于工業電力消費的增長。隨著科技的發展和高科技的出現,工業產值的增長率可以遠遠高于工業的電力消耗,這是沒有意義的。從近20年的發展來看,在電力彈性系數大于1的年份,電力短缺非常嚴重。從近幾年的情況來看,1991-1995年電力彈性系數小于1,1996年降至0.74,1997年降至0.58,1998年降至0.27,但從1997年開始電力供需有所緩解。因此,無法通過權力的彈性系數是否大于1來衡量權力是否超前。似乎“先電”要統一為先行一步,保持必要的備用。在發電、輸配電的門檻下,主要指標是發電設備的備用率和供電可靠性。發電設備備用率的計算簡單直觀,但備用率只考慮電源的供電能力,不包括輸配電能力。電源的可靠性是全面的,但也是復雜的。 #p#分頁標題#e#
第三,確立“權力至上”的衡量指標
持續了26年的中缺電終于在1997年被打破,并在1998年和1999年繼續緩解。然而,仍然缺乏客觀的衡量指標。如果有的發電公司發現原銷售合同規定的年發電利用小時數和年發電量不能保證,公司收入會受到影響,感嘆供過于求;一些供電企業過去以每年10% ~ 20%的速度售電,現在售電增長率已經降到10%以下,甚至出現負增長。他們也驚呼電力供過于求,忙著降價促銷。這些電話讓人覺得電力供應真的是供大于求。在…里
了供大于求。“電力先行”的度量指標有兩項,一項是電力備用率,另一項是電力可靠性。 1.電力備用率。 電力備用率是電力系統內的可靠容量減去較高負荷,并除以較高負荷以后得出的百分數。備用率包括負載備用、事故備用、檢修備用和民經濟超計劃發展備用,際上一般要求達到25%。凡電力備用率超過25%,屬于過度超前,應盡快調整,如減少新投產容量;如果電力備用率達到了25%,則可以說做到了“電力先行”;如果電力備用率還低于25%,那么就還沒有做到“電力先行”。當今工業發達家對計算備用率的各項指標有嚴格的要求,如規定系統可靠容量,是指電力系統高峰負荷時,各類發電設備能可靠提供的發電容量,可靠容量不包括廠用電消耗的容量,也不包括受阻容量,是在電力系統高峰負荷時實地測試后證實的容量。系統較高負荷是指電力系統實際出現的高峰負荷。 我目前電力統計中只有發電設備容量的統計,沒有可靠容量的統計;另外由于層層躉售,一般電力系統只有統調的較高負荷數字,沒有全系統的較高負荷。總之,我應當建立可靠容量、較高負荷和電力備用率的統計。 2.供電可靠性。 電力備用率僅僅是考慮電源的供應能力,未包括輸、配電的供應能力,因此供電可靠性更全面些。世界上一些家和地區在供電服務承諾中,較好條是承諾供電可靠性,并且每年都要考核。如香港特區中華電力公司在服務承諾中,1996年供電可靠性為99.98%,也就是在一年里,電力用戶的平均停電時間不超過1.752小時;1997年要求達到99.99%,一年里電力用戶的平均停電時間不超過0.876小時,年底檢查結果都達到了目標;1999年供電可靠性仍為99.99%。我近年來已經對電力的各種可靠性進行了統計和發布,電力用戶的可靠性僅僅是10千伏配電干式變壓器的供電可靠性,較好能抄表到戶,供電可靠性計算到用戶。 為了保證“電力先行”,防止再次出現缺電局面,要做到始終保持合理的電力備用率和供電可靠性,要改進我的電力規劃、電力計劃、服務承諾的電力統計工作,讓全體電力職工、全人民都了解各個電網“電力先行”的情況。#p#分頁標題#e# 來源:中能源網